于对大件运输申请实行地方初验制度的通知
各市公路处、沈阳市交通行政执法支队: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普通公路大件运输的审批工作,经研究决定实行大件运输申请地方初验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地市级公路管理部门路政机构负责由本地始发的跨市、跨省大件运输的初验工作;省际位置地市级公路管理部门路政机构同时负责外省入境大件运输的初验工作。
2、初验内容包括运输车辆、装载货物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情况。
3、初验合格后,填写《路政管理超限运输初验单》(详见附件一),并在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详见附件二)上盖章确认。
4、各单位在实施初验时,一律使用公路管理部门路政机构公章。
辽宁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路政处
二〇〇六年六月五日
路政管理超限运输初验单
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
经核证,该起超限运输申请有关情况如下:
1、承运人自然情况:
2、运输车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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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类型: |
车辆型号: |
车辆号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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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自载质量: 吨 |
车辆载质量: 吨 |
车辆轴数: 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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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轴距(米):前轴→ ←中轴→ ←后轴 |
3、车辆装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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轴载: |
前轴: 轴╳ 吨 |
中轴: 轴╳ 吨 |
后轴: 轴╳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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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
货物自重: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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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货总括尺寸:长 米╳宽 米╳高 米 |
车货总载质量: 吨 |
4、申请材料:
⑴
⑵
⑶
⑷
⑸
(路政机构公章)
年 月 日 |